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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Lawyer_Admin

Law Office of Sam Wu > Articles posted by Lawyer_Admin (Page 5)

加州“檸檬法” 及消费者保護問與答

加州“檸檬法” 及消费者保護問與答

1. 什麽是“檸檬法”(Lemon Law) ?
加州“檸檬法” 保護消费者權益。如果你的車輛、船、飛機、家電、鋼琴等個人或家庭用產品,有質量問题而影响其安全、價值或用途,經過合理次数的修理而問题仍然存在,且頭一次的修理開始在保修期限内,你有權要求經銷行(Dealer)或厰商將產品原價買回或更换一輛全新產品给你,及賠償你相關损失。

2. 什麽是法律界定的檸檬車?

商業實案分析一

食品批發商A 公司自2003 年至2005 年,一直供貨給餐館連鎖店。雙方的交易方式是 B 餐廳向A 公司電話訂購,A 公司送貨上門牌號碼 ( 連同帳單Invoice ) 到B 餐館,B 餐館簽收後有30天時間付款。之前一直正常訂貨付款,時間長了,B 餐館開始 “賴帳”,A 公司多次電話書信催付,B 餐館均以 “生意不好,遲下定會全部付清” 為由拒付。時至 2005 年底,積欠共計 $ 85,000。A 公司終於忍無可忍,決定求助於本律師樓所幫忙追債。
伍律師詳閱 A 公司提供發貨單的帳單 ( Invoice ),應收款項記錄 ( A/R ),B 餐館的簽收單、付款記錄、支票及雙方的來往信函,確定欠額無誤,且證據確鑿,再衡量B 餐館一再拖延的表現及置A 公司之利益不顧的行為,決定馬上採取行動,到洛杉磯高級法院告B 餐館其老板C 先生違約及欠款不付,索償$85,000貸款、利息及所有訴訟費用 (律師費、法庭費、證人費、翻譯費、取證費等 ),B 餐館及C先生收取訴訟後,不但不承認責任,還反告說貨品有短缺兼質量有問題,並聲稱A 公司的股東D先生違約及欺詐,聲稱 “ D 先生在2003年將B 餐館賣給C先生時騙他說B 餐館當時沒有任何欠債,實際上卻欠了A公司$30,000貨款,還有B 餐館的生意及盈利根本沒有D先生說的那麼好 ”。

商業實案分析(案例二)

案例二:

A先生和B先生共同經營C公司。主要業務是從大陸進品玩具禮品在美國批發銷售。2005年3月的一天, B先生突然被A先生趕出C公司, 說公司是他一個人的, B先生沒份。A先生還雇了一名保安員看守, 不給B先生入內, 還進法院起訴B先生疏忽職守、盜取商業秘密、不公平競爭、商業欺詐等指控, 並獲取臨時禁制令不讓B先生靠近C公司800呎。B先生被這突發事件嚇傻了眼, 不知所措。

商業實案分析(案例三)

案例三﹕

2003年5月﹐梁氏夫婦將畢生積蓄﹩95000買了一家手機店﹐專營手機開線及賣手機零配件﹐兼預付電話卡。付款交店後﹐梁氏又花了﹩30000將手機店重新裝修﹐并大作廣告宣傳﹐結果很快發現手機店的生意遠遠不及賣家說的那樣好。據梁氏透露﹐已開線的舊客戶僅僅不到1000個﹐而非賣家說的“2000個” ﹔

做生意怎樣避免被人 “倒帳”, 及怎樣追債 討欠債

做生意怎樣避免被人 “倒帳”, 及怎樣追債 討欠債

ABC公司專賣名牌香米。四個月前的一天,一名自稱金先生的韓國商人說韓國人很喜歡吃這種香米,他在韓國人社區交友廣闊,認識很多商場買家,可以銷售大量的香米。金先生要求ABC公司以低價供應香米,給他開設在韓國城的XYZ公司。

商業民事案件基本常識問與答

1.問﹕何謂商業民事案件﹖

答﹕原告到法院提交訴狀(Complaint)狀告他人(被告) 侵犯原告的權益﹐要求被告作出賠償﹐就開始一宗案件。

2.問﹕常見的商業民事案件有那些類型﹖

答﹕1) 違反合約 (Breach of Contract) 案件 – 原告與被告訂立書面或口頭協議﹐被告沒有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包括收貨﹐或接受服務後不付錢﹐遲交貨品﹐被告交給原告壞劣貨品﹐或服務等。一經證實﹐法庭會判處毀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的數目是根據受害方因對方毀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或者如果沒有違約的話﹐受害方應該可以從這筆交易中賺到多少錢﹐加上律師費(如果合約中有寫明 “如果某方遺約﹐敗訴方要支付勝訴方律師費” 之類的字句﹐或者某些法律案件明確規定敗訴方要支付勝訴方律師費) ﹐及其他相關訴訟費用 (法庭費﹐証人費﹐翻譯費, 法庭書記員費等) 來計算。

2) 欠債(Collection) 案件 – 原告起訴被告拖欠貨款﹐私人借款﹐銀行貸款﹐信用卡款及其它各種欠款﹐要求立即清還本金及利息。

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是企業成功的堅強後盾

<<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是企業成功的堅強後盾>>

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是指公司企業長期(通常是6個月至1年﹐到期後可延續) 聘用某律師﹐或律師樓作其法律代表來處理公司企業內部及與其他公司企業之間的法律問題。美國大中型公司企業幾乎都有常年法律顧問﹐有些甚至設有法律部門或顧用全職律師。中小型企業公司多數以合約形式聘用律師﹐既節省大筆律師費﹐也可以隨時求助於固定的律師顧問。

外商外國人在美訴訟法律問與答

《外商外國人在美訴訟法律問與答》

— 本文由伍雄傑律師撰寫

問:我們是一間中國公司,一年前將價值$30萬的床上用品賣給加州洛杉磯一間公司,貨款至今一直未付。多次電話電郵,甚至赴美上門催付,均說有資金周轉困難,暫時付不了。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