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588-2388/ (909)396-4642

samwulaw@lawofficeofsamwu.com

Facebook

Twitter

Youtube

Search
 

債務實案分析一

Law Office of Sam Wu > LAW OFFICE  > 債務實案分析一

債務實案分析一

一天下午﹐梁先生拿著法庭文件來求見伍律師。伍律師發現梁先生被追債公司狀告﹩58000欠款未付。梁先生發誓從來沒有跟X追債公司打交道﹐也從來不欠任何人錢。訴狀中說X公司一年前從American Express信用卡公司購入這筆債權﹐現在它是債主﹐并說梁先生的Y公司三年前申請并欠了American Express ﹩35000未還﹐至今已漲到﹩58000。梁先生回憶他確實經營過Y公司﹐但已於兩年前結束﹐也從來沒有申請過American Express信用卡。他估計可能是他三年前辭退一位員工時﹐該員工氣憤下而用Y公司及梁先生的資料申請的信用卡。現在, 已無該員工消息。伍律師承接該案後﹐建議梁先生馬上到Y公司所在地方警察局以“身分被盜” (Identification Theft) 為由報警。很快﹐一星期後就拿到警察報告。伍律師寫信給對方律師〔附上警察報告〕要求即時撤案﹐理由是梁先生及Y公司是身分被盜受害者﹐沒有義務付那筆帳。X追債公司不但不肯撤訴﹐而且堅稱該員工替Y公司及梁先生服務﹐梁先生必須要為其行為負責。別無選擇﹐梁先生應訴否認指控。後來﹐伍律師發現該追債公司常有亂告濫訴的行為﹐不管有無事實証據﹐都“告了再說” ﹐以求被告人害怕而草草付錢了事。伍律師向對方律師指出該現象﹐并暗示如果不在10天內撤案﹐梁先生將會連同其他受害人一起以“非法追債行為” 及“不公平競爭商業行為” 為由狀告X追債公司。10天後﹐X追債公司果然撤案﹐從此不再滋擾梁先生。